地監局推一手新指引 嚴禁街霸兜售新盤

2018-10-24 16:25

地產代理於新盤售樓處的秩序和行為,持續引起外界關注,地監局就一手銷售秩序發出新執業通告,就有關事宜列出更嚴謹的指引。

根據新執業通告,代理行將絕對不得調派非持牌員工(俗稱街霸),前往新盤售樓處進行任何形式的推廣活動,包括向準買家派發名片、單張,以及提供物業資料,或陪同他們視察示範單立以招攬生意,均可構成 《地產代理條例》下嚴禁的無牌從事地產代理工作

代理行亦須委任一名總樓盤監督,藉以監督和監察所有被調派往新盤售樓處工作員工的秩序及行為。該總樓盤監督必須持有代理(個人)牌照最少十年,並已擔任管理職位最少五年;或為代理公司的獨資經營者/合夥人/董事;及沒有在獲委任為總樓盤監督前的最後三年內被紀律處分。

在每個樓盤銷售開始前最少一天,代理行需向地監局提供被調派的所有員工的名單;指揮系統圖表;及就員工調派及如何於一手樓盤銷售點藉總樓盤監督管理員工行為以維持良好秩序的內部政策。


此外,代理行亦須備存一份每日在一手樓盤銷售點上班的所有員工的紀錄,且須應地監局的要求,立刻向局方提供該紀錄的副本。

代理行及其管理層如未有遵守上述指引,有機會被局方紀律處分。也有可能因未能建立或維持妥善程序或制度以管理其業務而被處分,新通告將於今年12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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