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無牌接收非法廣播訊息 民間電台曾健成技術性脫罪

2018-10-23 14:36

被告曾健成(右二)被判罪名不成立。陳詠恩攝
被告曾健成(右二)被判罪名不成立。陳詠恩攝

社民連成員「阿牛」曾健成營辦的民間電台,前年於天星碼頭進行「大氣電波佔領天星」,其後他和海昇科技有限公司遭控一項無牌維持電訊設備和一項藉未領牌的電訊設施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罪名不成立,由於控方沒有表證,裁判官彭亮廷指曾是技術性脫罪,自招嫌疑,否決其訟費申請。


由於辯方大律師郭憬憲質疑控方證人即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的人員,以非法手段取證。通訊局是獨立部門,故沒有官方豁免起訴權。根據《電訊條例》第23條, 藉未領牌的電訊設施發送或接收訊息,而控方證人在沒有領取牌照之下接收非法廣播,即屬犯罪。

另外就《電訊條例》第8條,控方證人士曾以手提電話去接收非法廣播,條例中只豁免任何聲音廣播接收器具接收,而手提電話不再其內。控方表示在諮詢過法律意見後,不會向通訊局證人發出豁免起訴書,所有證人亦不會作供。

法庭記者:陳詠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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