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無屍命案】稱睇拉喼步姿認出被告 僱主:係人都知殺人

2018-10-19 17:50

深水埗前年5月發生無屍命案,62歲地盤女保安員疑在其姊前女婿的居所遇害,男疑兇涉虛構友人「阿海」,殺害並肢解女保安員,警方至今未能尋獲屍體,疑兇今就謀殺及阻止屍體合法殮葬兩罪於高院原訟庭繼續受審,死者胞姊陳秀珠作供指她會不定時來港買奶粉,並會替疑兇攜帶化妝品及藥品予居内地的妻子,或替她帶茶葉予疑兇,陳亦指出疑兇未有香港身分證,只知其名為「陳明」。

死者胞姊陳秀珠到庭作供,認出被告時面帶笑容,並指已認識被告一段時間,陳另指被告與其女兒離婚後,仍會到被告家用膳,她亦曾因拜佛後時間太晚需待在被告家中,並睡在沙發床。陳供稱案發前接獲兒子來電指欲邀請她及死者到北京遊玩,惟他未能聯絡小妹,即死者。其後陳從廣東省普寧市來港尋找居住於石硤尾的小妹,但仍未能聯絡死者。陳於5月8日到被告住所共膳,控方問及陳有否告知被告事情並請求他幫助,陳回應未有請求幫助,但「陳明」曾稱因未有身分證,不能亂跑。

死者胞姊另供稱得悉任凍肉店肉類切割員的52歲被告顏永周是偷渡來港,陳亦指其妻同樣曾偷渡來港,惟被補後已遣返內地。及後被告居內地妻因請求陳幫忙攜茶葉予被告,曾給予陳被告住所的鑰匙,好讓陳放置物品在其家中,但陳指該鑰匙並不能開門,致電「陳明」後得知他在門框上放置後備匙。

辯方問及陳曾否與「陳明」及另外四名男子於住所內一同吃火鍋,陳回應「好像沒有」,辯方又問及能否認出其中一人為被告友人「阿海」,陳指「一般不會留意,他又不是我朋友」。

被告僱主顏駿成供稱,被告由經理聘請及決定薪金,並在今早作供指被告月薪為16000元,惟顏不清楚公司未曾為被告供強積金,但指被告曾威脅他指「等錢洗,若供佢就唔做」,顏亦指他並不清楚被告並沒有身分證及受僱時薪金為多少。辯方問及是否已知「陳明」沒有身分證故以低於市價的薪金聘請被告,顏否認並指於2016年才接手被告工作的石硤尾店,「陳明」告知顏若不加薪便離職,及後在辯方多次盤問,顏才道出為其加薪1000元,並指「全公司佢最高人工」,法官李瀚良補充「except you」。顏另指被告曾因「唔夠錢洗」多次向他支糧,每次數千元,顏未有問及箇中原因。

法庭播放有關CCTV片段,辯方問及顏是否在供詞指出透過步姿認出被告,顏反問「咩係步姿」,並指「無話認得步姿,睇佢拉喼個陣斜咗一邊,佢睇落好緊張」,辯方質疑顏於庭上作供與警方錄取的供詞有出入,辯方續指顏於供詞指「佢咁樣拖出嚟,咁重,肯定殺左人,有料到」,顏回應「他只是幫手睇,提供意見」,並否認警方曾於認人階段前已告知他誰是被告,又稱「係人都知陳明殺人,地產舖又知,租樓嗰個又知」。庭上再次播放片段,辯方質疑顏難以從樣貌辨認被告,顏回應「若你跟他工作,你會知道他如何走」,裁判官指「步姿 means the way he walk 」,顔問及「步姿係咪行路」,及後承認從步姿認出被告。

法庭記者:黎嘉怡

建立時間 13:26
更新時間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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