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无尸命案】称睇拉喼步姿认出被告 雇主:系人都知杀人

2018-10-19 17:50

深水埗前年5月发生无尸命案,62岁地盘女保安员疑在其姊前女婿的居所遇害,男疑凶涉虚构友人「阿海」,杀害并肢解女保安员,警方至今未能寻获尸体,疑凶今就谋杀及阻止尸体合法殓葬两罪于高院原讼庭继续受审,死者胞姊陈秀珠作供指她会不定时来港买奶粉,并会替疑凶携带化妆品及药品予居内地的妻子,或替她带茶叶予疑凶,陈亦指出疑凶未有香港身分证,只知其名为「陈明」。

死者胞姊陈秀珠到庭作供,认出被告时面带笑容,并指已认识被告一段时间,陈另指被告与其女儿离婚后,仍会到被告家用膳,她亦曾因拜佛后时间太晚需待在被告家中,并睡在沙发床。陈供称案发前接获儿子来电指欲邀请她及死者到北京游玩,惟他未能联络小妹,即死者。其后陈从广东省普宁市来港寻找居住于石硖尾的小妹,但仍未能联络死者。陈于5月8日到被告住所共膳,控方问及陈有否告知被告事情并请求他帮助,陈回应未有请求帮助,但「陈明」曾称因未有身分证,不能乱跑。

死者胞姊另供称得悉任冻肉店肉类切割员的52岁被告颜永周是偷渡来港,陈亦指其妻同样曾偷渡来港,惟被补后已遣返内地。及后被告居内地妻因请求陈帮忙携茶叶予被告,曾给予陈被告住所的钥匙,好让陈放置物品在其家中,但陈指该钥匙并不能开门,致电「陈明」后得知他在门框上放置后备匙。

辩方问及陈曾否与「陈明」及另外四名男子于住所内一同吃火锅,陈回应「好像没有」,辩方又问及能否认出其中一人为被告友人「阿海」,陈指「一般不会留意,他又不是我朋友」。

被告雇主颜骏成供称,被告由经理聘请及决定薪金,并在今早作供指被告月薪为16000元,惟颜不清楚公司未曾为被告供强积金,但指被告曾威胁他指「等钱洗,若供佢就唔做」,颜亦指他并不清楚被告并没有身分证及受雇时薪金为多少。辩方问及是否已知「陈明」没有身分证故以低于市价的薪金聘请被告,颜否认并指于2016年才接手被告工作的石硖尾店,「陈明」告知颜若不加薪便离职,及后在辩方多次盘问,颜才道出为其加薪1000元,并指「全公司佢最高人工」,法官李瀚良补充「except you」。颜另指被告曾因「唔够钱洗」多次向他支粮,每次数千元,颜未有问及个中原因。

法庭播放有关CCTV片段,辩方问及颜是否在供词指出透过步姿认出被告,颜反问「咩系步姿」,并指「无话认得步姿,睇佢拉喼个阵斜咗一边,佢睇落好紧张」,辩方质疑颜于庭上作供与警方录取的供词有出入,辩方续指颜于供词指「佢咁样拖出嚟,咁重,肯定杀左人,有料到」,颜回应「他只是帮手睇,提供意见」,并否认警方曾于认人阶段前已告知他谁是被告,又称「系人都知陈明杀人,地产铺又知,租楼嗰个又知」。庭上再次播放片段,辩方质疑颜难以从样貌辨认被告,颜回应「若你跟他工作,你会知道他如何走」,裁判官指「步姿 means the way he walk 」,顔问及「步姿系咪行路」,及后承认从步姿认出被告。

法庭记者:黎嘉怡

建立时间 13:26
更新时间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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