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假文件訛稱銀行高層呃中銀400萬貸款 兩內地男各判監22個月

2018-10-19 17:55

兩名大學畢業並從事金融業的內地男子受中介人指使,以虛假的入息證明虛報自己為華夏銀行深圳分行高層,向位於沙田第一城的香港中國銀行分行申請共400萬元信貸,及後由華夏銀行確定二人並非該行職員,故令案件識破並報警處理。法官指涉案屬非常高額的貸款,亦令中銀蒙受不必要的損失及風險,故裁定二人串謀詐騙罪成後判其監禁22個月。

郭啟安法官判刑時指二名被告李朋及党培有高學歷與良好的家庭背景,二人因不良中介分子而作的所作所為已是非常嚴重,個人經濟或家庭理由亦不是有效的求情因素,而兩宗涉案貸款金額均高達200萬元,考慮所有因素後酌量判囚22個月。

商業罪案調查科偽鈔及偽造文件組偵緝高級督察鄧國軒表示,警方歡迎法庭判決,兩被告各被判入獄22個月具充足阻嚇性。警方不排除涉案被告背後有組織操控,調查期間曾與內地執法人員進行情報交流。鄧又強調無論借貸申請最終獲批與否,行使虛假文件的兩名被告罪狀亦雷同。最後鄧代表警方向市民呼籲行使虛假文件屬嚴重罪行,切勿以身試法。

法庭記者:劉曉曦、蕭文軒

建立時間:1519
更新時間: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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