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無屍命案 控方指被告捏造謊話虛構兇手
2018-10-18 17:02
深水埗前年5月發生無屍命案,中年凍肉店屠夫涉嫌謀殺任職保安員的姨媽被捕。屠夫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今早在高等法院受審。控方透露,屠夫在其寓所殺害姨媽後肢解其遺體,並將殘肢放入行李箱及多個膠袋棄置。屠夫被捕後聲稱姨媽被他一名販運人體器官的好友殺害,他自己毫不知情,但控方指該名好友根本不存在,兇手就是屠夫自己。
死者兒子陳浩文今午出庭作供,他指案發前曾接獲母親來電,告知他「今晚會回家吃飯,煮埋佢飯」。陳當晚雖已準備晚飯,卻一直未能聯絡母親,直至翌日仍未見她歸家。他曾透過母親僱主查找其下落不果,遂於5月3日報警。他接受警方調查時,在閉路電視片段中確認片中人為母親。
案發時49歲的被告顏永周,涉嫌於前年5月1日在長沙灣道132號怡家大廈一個單位內,謀殺62歲女保安員陳秀華並阻止其屍體合法埋葬。控方陳辭指,本案死者的遺體或其部份從未被發現,亦無人目擊兇案發生,控方只能憑案發現場的血跡、大廈閉路電視等環境證據,證明被告是唯一合理殺害死者的人。控方亦無法證明被告為何行兇,唯一肯定的是他犯案時有殺害死者的意圖。
控方透露,與兒子住在石硤尾的死者是被告外母的妹妹,被告稱呼死者作姨媽。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於案發前一日中午時分手拖一個看似新買的行李箱進入案發大廈,死者則於當晚約7時離開其工作的何文田建築地盤,並於7時48分進入大廈內,卻再無離開該處。被告於2小時後一手揹黑色塑膠垃圾袋、一手拿細袋離開大廈,並於隨後約5小時內,5度持行李箱或膠袋進出現場,最後一次更手持鐵錘。控方指稱,被告殺害並肢解死者後,分5次棄置死者殘肢。
死者兒子於同月3日報警,警方於14日到訪案發大廈並敲被告單位的大門,開門後卻見到被告正欲爬窗逃走。警員上前制服被告後,被告解釋自己是非法入境者而害怕被捕,但控方指被告害怕是因他殺害死者。警方化驗師其後發現寓所內廁所、客廳和睡房有死者的血跡,亦有2處血跡出自被告。
被告還柙後6次接受警誡會面,他透露自己於2015年夏天,透過一名叫「阿海」的友人介紹,從珠海偷渡來港。被告聲稱「阿海」與他屬莫逆之交,但他不知道「阿海」的全名或他住在哪裏,只知道他在內地販運人體器官,每次均坐艇進出香港,並持有一張屬「陳明」的偽造身分證。控方指「阿海」和「陳明」都是被告捏造的,手持假身分證的其實是被告。
被告透露他與死者相識20年,但兩人聯絡不多,被告只曾向她借2萬元。被告聲稱案發當晚曾2次外出打麻雀和買宵夜,但控方指這與閉路電視片段不符。其後被告突然改口,大爆兇手其實是「阿海」,更仔細描述「阿海」以刀捅死死者,並著被告不要理會其私事,只管替他棄置死者染血的衣物。被告照指示棄置垃圾後獨自去打麻雀,他在凌晨時分折返單位時已見「阿海」清理完畢,便再次落街買宵夜。控方強調,以上都是被告捏造的謊話,相反當中部分情節可能就是被告行兇時的實際情況。
法庭記者:黃梓生、黎嘉怡
建立時間:15:48
更新時間:17:02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