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漢涉持刀姦劫鳳姐重囚8年 官斥:專程來犯案卑劣可恥
2018-10-19 12:47
內地男廚師去年9月持雙程證來港後不足5小時內,即買開蠔刀到油麻地廟街一個單位姦劫鳳姐,並搶去對方戒指、頸鏈和現鈔等財物。警方同日傍晚接報到場,將男廚師制服。男廚師今早在高等法院承認強姦、搶劫、勒索及吸服危險藥物罪,被判囚8年。法官指被告專程來港犯案,罪行卑劣可恥,為表社會公憤並助受害人伸冤,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辯方透露,現年39歲、即將40歲的被告胡昌雄案發前獨居於深圳,在潮州食府任職廚師,月入6500元人民幣。他在2015年離婚,現以每月3500元人民幣供養其5歲兒子。根據出入境記錄,被告於去年9月12日下午2時55分經羅湖口岸入境。
案情指,被告於9月12日下午5時15分在廟街一幢大廈地下,向身為性工作者的40歲女事主提出以200港元換取性服務。女事主同意並帶被告上房,但見他形跡可疑,決定拒絕提供服務。被告隨即掌摑女事主,並取出5至6吋長開蠔刀架在她的頸上,表明打劫。女事主為求自保,給予被告一隻戒指、一對耳環及一疊4000至5000港元鈔票,但被告仍搶去她頸上的頸鏈。
被告接著命女事主脫光衣服,自己則吸服冰毒,並要求與女事主性交。女事主雖不願意,但見被告裝作要捅她,於是就範。她要求被告使用安全套及潤滑劑,但遭拒絕。
被告強姦女事主時再次吸毒,又取出智能電話拍攝女事主的裸體錄像,甚至要求她擺出性感姿勢。其後被告拍下女事主3張銀行卡的照片,並要求她提供密碼,否則將公開片段。
其後女事主趁被告顯露疲態,即踢走被告放在地上的開蠔刀,並以床頭櫃的玻璃瓶擲向被告,便赤身逃走。警方於晚上7時20分接報到場,遇上被告從大廈走出,即上前制服他。女事主事後驗傷,發現右頸被刀擦傷,右邊臉亦有觸痛;被告則有額頭裂傷,但接受治療後即時出院。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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