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屎埔村民提司法覆核 要求政府新界收地加碼補償

2018-10-16 18:47

申請人陳基裘(藍衫)。法庭記者攝
申請人陳基裘(藍衫)。法庭記者攝

政府今年5月就新界東北與橫洲等發展項目公布新的補償與安置方案,受影響的已登記寮屋住戶若住滿7年,可申請免經濟審查入住房協安置屋邨,新界區最高核准特惠津貼金額亦將翻倍至約120萬元。七旬馬屎埔村村民不滿政府拒就清拆寮屋及收取農地賠償,今午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政府的新方案。該名村民批評新方案提出加大賠償金額是誤導公眾,並要求發展局官員切實與村民對話。


申請人為71歲馬屎埔村村民陳基裘(陳伯),建議答辯人為發展局。陳在入稟狀中,要求法庭勒令局方,改善其於今年5月10日公布的「政府發展清拆行動的特惠補償及安置安排擬議加強措施」。根據該方案,政府將安排1982年已登記寮屋中住滿7年的受影響住戶,免經濟審查入住房協安置屋邨。政府亦會調高津貼上限及放寬計算方式,新界區的最高核准特惠津貼金額將由現時的60萬元,提高至約120萬元。


在馬屎埔村耕種多年的陳伯直言,賠償金翻倍的說法是欺騙全港市民,因為只有總面積為100平方米(約1076平方呎)的寮屋,才有可能獲得120萬元的最高賠償金,事實卻鮮有如此大的寮屋。陳伯透露按現時方案,他只會獲得最高60萬元中30多萬元。


陳伯又表示,政府官員以寮屋無業權為由拒絕賠償清拆損失。他明白寮屋不能轉讓,但村民以真金白銀建屋,都是有價值的,政府拒絕賠償等同剝奪村民的私有財產。


陳伯續指,他因遷就社會發展而失去家園,但他的農地卻不得政府賠償分毫。政府僅按照農作物的種類和產量等,對陳伯發放青苗補償。相反,破壞農地的棕地經營者往往可得更豐厚賠償,對農民不公道。


聲言代表馬屎埔村百多名村民入稟的陳伯坦言不願搬走,但為社會發展著想,他願意犧牲自己。他批評局方以行政手段,逼使村民接受補償方案:「點解發展新界東北拖咗20年?就因為呢啲官員無做好工作。點解唔去問責,將個責任推去(新界)東北嘅村民?」  


法庭記者:黃梓生

申請人陳基裘(藍衫)。法庭記者攝
申請人陳基裘(藍衫)。法庭記者攝
新界的馬屎埔村。資料圖片
新界的馬屎埔村。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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