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加強收地清拆補償 特惠金加碼至120萬 安置免經濟審查

2018-05-10 17:29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宣布,為日後政府所有收地清拆計劃,推出以5個方向的劃一制定加強版的補償和安置方案,包括引入免經濟審查的安置安排。政府5月29日向立法會講解措施並向財委會提交建議,而一旦通過補償措施會有追溯。黃偉綸指,寮屋住戶及業務經營者的追溯期,至會由今日起生效,棕地業務經營者就由去年4月11日起。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甯漢豪表示,所有政府收地、工務工程統一套用安排。甯漢豪表示,新推出免審查制度要求,居民在每個發展項目凍結登記日前合資格構築物住滿最少7年。甯漢豪指,當局預留3個地點安置受影響居民,安置在單位的居民,日後需要依照富戶政策,可能需要繳交倍半、雙倍租金甚至搬離單位。甯漢豪強調,不希望免經濟審查上樓安排會被濫用。

甯漢豪表示,當局已在3處地點預留土地興建專用屋邨,其中粉嶺百和路及洪水橋的地點,即使全速興建,亦要2023、24年才能落成,因此已尋求房協及房委會提供過渡性安排。她估計,從今天至2023年,在古洞北、新界北、洪水橋等地受影響住戶粗略估計有1400人,估計約200-300戶居民,可以安置到房協過渡性安置單位。

甯漢豪指,當局亦會放寬現金特惠津貼的金額,上限由60萬元,提高至約120萬元,津貼率每半年按租金水平調整。甯漢豪指,今天制度下無法上樓又未住滿10年的居民無法領取任何現金津貼,日後政府會放寬條件,住滿2年就可以獲得現金津貼,以作緩衝。假設一名住戶在20平方米構築物只住滿6年,原本不會獲得任何補貼,在新計劃下可以獲得12萬元津貼。

甯漢豪指,安置及津貼制度也適用於1982年已登記但屬於非住用的寮屋,強調是酌情安排,不希望鼓勵更多走入非住用的寮屋。甯漢豪指,地政總署會公布一次過登記計劃,戶主需要主動登記在2年前入住該非住用的寮屋,計劃是有限度寬鬆。

建立時間:1635
更新時間: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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