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涉低價頂足沐店 東主指被威嚇:唔識做唔好喺九龍城「撈」

2018-10-04 14:15

被告張家輝。
被告張家輝。

已停職的警長張家輝涉於4年前表明警察身分並向一間足部按摩院「樂足樂」的東主施壓,要求她以較低價錢出售其按摩院並作出威嚇。警長否認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控方傳召涉案足沐店「樂足樂」的東主廖秀麗出庭作證,重述被告上門威嚇說:「如果你唔識做,你就唔好係九龍城撈啦」。

涉案足沐店「樂足樂」的東主、並操濃重內地口音的廖秀麗作供時因口音問題不斷令法官及控辯雙方對她的供詞摸不着頭腦,廖憶述2014年3月18日晚上約9時許,被告張家輝按門鈴上門進入足沐店「樂足樂」,張進店後即四圍張望並開店內每個房間的門以確保沒有其他人在店內。廖認為張行為古怪,便走到閉路電視控制台確保閉路電視運作正常,但張走近並拔掉閉路電視電源,廖插回電源後張又拔掉,廖即說:「你做乜嘢架?點解你咁架?」張即回答:「我係差人」。廖說:「差人?你有咩證明呀?咁你攞個證件嚟睇下」。廖查看其警察證時得知該上門的奇怪男子名字叫「張家輝」,而廖與張素未謀面,但張竟直呼廖的英文名字「Angel」,故廖懷疑張是欲以更低價購買其足沐店的王傳蘭所認識的黑社會人士。張當時稱「Angel,關於頂鋪嗰件事,我想同你傾下。一係你就平啲賣俾人哋,一係你就還返啲訂俾人。如果你唔識做,你就唔好喺九龍城撈啦」。

廖及後說:「你話自己係差人,差人點會咁架,張家輝!」。張:「你唔叫我張sir,仲叫我張家輝?」 。廖便稱:「我都唔知你係真係假,香港啲差人點會咁架,你係咪幫人出頭?你係咪王傳蘭嘅朋友呀?」張則沉默不語。及後足沐店常客到場,廖便重述事件給常客知道,常客便向張說:「夜媽媽你話你係差人,你一個人上嚟,孤男寡女,如果有咩事你好蝕底架喎」。張聞畢後便默默離去。

廖憶及張與另一位「好像好帥的」男警在2014年7月25日再度到其店,以查核其商業登記證及身分證,停留約3分鐘後便離去,期間張對廖說:「仲做呀?仲開燈呀?我要搞你架」。廖供稱張同年7至9月頭亦曾到訪其足浴店3次並說相似話語。而在同年9月10日廖在張帶隊的放蛇行為中被控無牌經營按摩院。

代表51歲被告張家輝的郭棟明資深大律師盤問廖時表示,廖於2014年12月1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其無牌經營按摩院的控罪,在2015年1月13日的審前覆核亦同樣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2015年2月3日作審訊。而辯方指出廖則在兩次不認罪後寫信到廉政公署投訴警長張家輝,目的是投訴或對其審訊有幫助時,廖則回應說:「跟我的審訊無咩關係,我以前做生意不能招惹張家輝,但我放棄生意決定轉行,他又不知道我的住址,我就不怕了」。

控辯雙方於約下午二時半收到廉政公署調查報告,當中包括長三頁、由涉案足沐店「樂足樂」的東主廖秀麗親自撰寫並交到廉政公署的投訴信。辯方郭棟明資深大律師向法庭申請需時閱讀文件,並為此感到遺憾、抱歉及憤怒,指出為何廉署不在審訊前披露如此焦點的重要文件,該投訴信更沒有在未被使用文件夾內。

案件明續,涉案足沐店「樂足樂」的東主廖秀麗將繼續出庭作供。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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