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女輔警涉摑跑步女童 被告質疑女童因被指罵而誣陷

2018-10-04 13:07

被告盧婉茵。
被告盧婉茵。

任職空姐的休班輔警偕友在葵涌運動場練跑,疑不滿12歲女童在她二人中間「穿過」,涉掌摑抓傷女童,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案中與事主一起跑步的另一女童透過視像作供,指當時事主請求被告讓一讓後,被告大發雷霆呼喝二人,並推開和摑傷事主。被告否認以上指控,強調女童口供不一致,並質疑女童對事件的記憶並不清晰,懷疑女童因曾被盧指罵而產生怨恨誣陷被告。

女童供稱,當日在上址進行籃球隊例行訓練。當日訓練項目800米,她在跑首圈時追上被告。當時被告在一線慢跑,其同行的男友人在三線慢跑,而被告和其男友人之間的二線跑過,郭指當時並沒有撞到任何人。當超越兩人,她聽到被告說「咁無禮貌㗎,喺人地之間穿過都有既。」和其友人說「都喺跑步啫」

稍後女童遇到事主,並邀請她一同並排慢跑。兩人跑次圈時再次追上被告和其友人,女童稱當她們快要追上被告的時候,事主停下來並以「溫柔的聲線」請被告「唔該借借」。被告聽後轉身用左手推開事主的右肩至運動場內的草地上,並摑傷其右邊鎖骨位置。同行男友人曾勸「不要打喇。」被告指罵兩女童「不要再穿中間,要跑就在旁邊跑。」被打的事主右邊鎖骨位置出血。

39歲被告盧婉茵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抗辯稱,首圈遇到女童時,自己與男性友人之間的距離僅勉強容許女童穿越,並非女童所指有一條跑線的空間。女童堅持兩人中間有足夠空間自己穿過,亦承認是「因為之前同學都係咁穿」所以自己採用同樣路線。

盧質疑女童的供詞,指自己被女童超越後,說「你班𡃁妹,點跑步㗎,過人要兜外圍㗎。」男性友人的反應是「算喇。」被告亦指男性友人作出回應時郭已跑走,加上他的聲線較細,女童難以聽得清楚。後來盧提問郭為何剛才稱被告推開張的「右肩」,但在事發當日在葵涌警署錄口供時稱「左肩」。女童沒有解釋,後來又指被推的位置是「右邊膊頭至手臂」的位置。

盧更提出女童因跑首圈時被呼喝而對被告產生憎厭,並誣陷被告。

法庭記者 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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