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被捕後不治】涉案警否認曾拳打死者 稱適當情況可用最低武力

2018-10-03 17:55

死者長女陳盈康到庭聆訊。伍明輝攝
死者長女陳盈康到庭聆訊。伍明輝攝

的士司機疑與日籍乘客因車資糾紛發生口角,警方到場調查將司機拘捕,期間遭警員箍頸扯上車,的士司機頸椎受傷,留院一個月後傷重不治。死因庭今就的士司機陳輝旺死因繼續聆訊,警員馬振康供稱警方押送不合作犯人時,可採用「四人搬離法」,亦指在適當的情況下,可採取合理的武力。

警員馬振康作供指,「四人搬離法」針對出現不合作行為的疑犯,即四名警員分別抬起被告四肢並使其面向地面。馬指該方法不會傷害任何人,包括警員及疑犯,惟「四人搬離法」不適用被鎖上手銬的死者。

代表死者家屬資深大律師蘇朗年指,案發CCTV可見馬曾捉住死者小腿,問及他是否曾拳打死者,馬不願回答。蘇續稱「即使你不願意回答,但片中清晰可見你似乎拳打死者」,馬否認及指出為達到目的及視乎現場狀況,可使用最低武力。

馬另指死者被帶上車時,曾用力反抗及多次踢腿,馬需與另一名警員合力控制死者。期間死者曾放軟身體,但馬指其行為使工作更困難。

警察衝鋒車司機林智雲供稱死者在捕期間大吵大鬧,抗拒上車。林指警員曾著死者「合作啲」,惟死者未有理會,情緒變得激動。林指曾問及死者的士車匙在何處,死者著林自行尋找,並稱「你味拖走架車」。林形容死者當時態度非友善。

法庭記者:黎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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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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