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女輔警涉摑跑步女童 事主供稱:講咗唔該借借

2018-10-03 17:25

39歲被告盧婉茵。
39歲被告盧婉茵。

任職空姐的休班輔警疑於本年1月在葵涌運動場跑步時,用手推開並欲用力摑低阻擋跑道的女童,使其受傷,女輔警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就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自行作辯。案中張姓女童透過視像供稱,當時因體力不支欲改以較短路線跑步,而繞過被告,惟被告著她不要再走近,並稱「𡃁妹,你唔好再由我地中間穿過,咁無禮貌」,然後出手推跌事主,指著女童大罵,並想摑女童但被男友人阻止,最後摑到鎖骨,事主稱「打我塊面同摑我膊頭」。
39歲被告盧婉茵沒有聘請律師,自己出庭作辯。張姓女童描述案件時稱自己為學校籃球隊一員,因學界臨近到球場進行體能訓練,當日球場除隊員外有不少人在球場跑步。女童練跑時想改跑其他跑道時越過被告及其男性友人,被告指女童不禮貌,繼而抓住女童膊頭想推她,女童稱自己當時「嚇親腳軟」向後退,被告行近打女童面,再抓住女童衣領並摑到她的鎖骨。女童跌坐在草地,被告再指著女童大聲罵「你唔好走,你邊個學校㗎?」,女童於是跑回教練所在處求助。
教練上前截停被告問被告「你點解打我學生?」,被告卻指「你啲學生啱啱啱撞到我,你邊間學校㗎?我要去教育局投訴你!」教練於是報警,被告事後到瑪嘉烈醫院驗傷治療。
事主作供時稱當時跑步速度比慢跑快少少,當跑到被告及友人一、兩個身位之後方時曾講「唔好意思,唔該借借」,指自己聲量足以令人聽到,同時有收步減慢速度,惟被告不停叫女童再講「唔好意思,唔該借借」該句說話。女童指最初未有為意被告與友人,直至事主姓郭的同學曾與她說「前面個兩個人啱啱鬧我地喺佢地中間穿過」,女童指因當時已很累所以既無回應亦係其他想法。
下午聆訊被告播放球場閉路電視片段,惟案發位於死角位,拍不到案發經過。第一條片段播放後,事主認同自己有加速,但肯定自己無「穿過」被告,唯一一次亦有開聲示意,但指不知道隊友有否穿過被告。被告盤問事主時稱她鎖骨的傷口為籃球訓練時弄傷,非自己所造成,且無指罵事主,稱事件是出於事主及隊友覺得被告很可惡而誣衊她。事主否認。

法庭記者:黎嘉怡 陳楚琨

建立時間:11:59
更新時間:17:25

女輔警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就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進行審訊。資料圖片
女輔警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就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進行審訊。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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