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涉用假文書為「跛榮」夫妻申貸款 信貸經理:丁屋難獲批「多數唔做」

2018-09-13 13:26

66歲律師陳鑑清於13年「跛榮」沈建榮及其妻被控洗黑錢的審訊作供時,披露自己曾受沈所託申請物業按揭,期間涉使用虛假文件,令二人成功借到按揭貸款,被控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及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今於區域法院續審。當時處理涉事物業按揭貸款的通用金融前信貸部經理馬武旋出庭作供,解釋處理按揭申請的程序以及作為信貸經理在批核信貸的角色。

馬供稱,公司的客務主任視乎所申請的按揭類型,先向客戶索取身份證、住址及收入證明等文件,再整理成檔案作初步搜尋,確定資料無誤再轉交信貸批核部。

馬解釋當時審批申請時所處理文件的字眼,例如「Loan to Value: 50%」,即物業價值比例及貸款額為50%,位於屯門楊小坑的涉案物業當時估價為300萬,申請貸款額為150萬,故比例為百分之五十。批出貸款前,需與客人進行簡短的通話作確認,檢查報稱的業主是否存在,有否破產,物業的類型、用途、是否已購火險,以及所有可能影響物業擁有權的細節。

馬又表示,一般情況下村屋及祖堂地較難成功申請按揭。因為祖堂地所牽涉人物較多,業權亦較分散,而丁屋則需補地價,「多數唔做」。

法庭記者:呂綺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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