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律師涉用假文書買賣協議 為「跛榮」夫妻成功申請按揭貸款

2018-09-11 17:02

66歲執業律師於13年「跛榮」沈建榮夫妻被控洗黑錢的審訊中任辯方證人,作供時披露自己於07年受託處理物業按揭貸款時涉使用虛假文件,為不存在的交易擬備買賣協議及轉讓契,其後使用上述虛假文件在土地註冊處進行註冊。事後被控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主要處理控辯雙方就某些詞彙的爭議,案件明續。

控方的開案陳詞指,被告陳鑑清於2000年已替另一洗黑錢案件的被告沈建榮及其伴侶黎綺琴處理位於屯門楊小坑的土地及物業相關事宜,於2007年又受沈的委託,以該物業申請按揭貸款,唯根據一份丁屋發展商與黎於2000年簽訂的轉讓協議,黎只擁有該土地的建屋牌權益,土地及建築物實際擁有人仍為新界原居民陳偉文,被告遂擬備一份買賣協議,列明陳偉文將建於楊小坑的物業以300萬賣予黎,而黎從未向陳偉文繳付300萬元,該買賣並不存在。被告其後將偽造的買賣協議提交予通用金融有限公司,成功申請按揭貸款逾140萬,被告再為不存在的買賣偽造一份轉讓契,將之交予土地註冊處行註冊。

控罪指被告於2007年6月至7月期間,明知一份聲稱由陳偉文和黎綺琴就屯門楊小坑13A物業所簽訂的買賣和轉讓協議屬虛假,仍使用有關文書,意圖誘使發展局土地註冊處職員接納該文書是真文書,另被控向美國通用金融(香港)有限公司行使上述買賣協議的副本。

法庭記者:呂綺雯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