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23歲扎鐵工認殘酷對待雪撬犬 官提醒:狗不是玩具

2018-08-17 12:59

23歲扎鐵工人被控於2018年2月27日,在元朗區村屋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某種作為導致一隻雪撬犬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工人今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被告以工作忙碌為求情理由是藉口,將案件押至9月3日,以待社會服務令報告。

辯方求情指被告何丞皓任職扎鐵工人,3年前以1.4萬元購入該雪撬犬,但因上班時間早出晚歸,只能為雪撬犬提供早晚各一餐,及後因發現犬隻開始甩毛,被告帶牠到將軍澳獸醫求醫,並曾自行為雪撬犬配藥,但情況未見好轉。

署理主任裁判官問及被告為何當初要養狗,被告稱因為愛狗,裁判官即斥責被告「我從未見過雪撬會瘦到咁,甩毛甩到咁」,又指「邊個香港人返工唔係早出晚歸,咁根本係藉口」。裁判官最後指「狗並不是玩具,一開始養就要承諾照顧佢到終老」,並指出一開始已清楚自己沒有時間,就不應該養狗。

案情指愛護動物協會據消息到元朗錦上路村屋門外,發現外型瘦弱及近乎甩光毛的雪撬犬被留在屋外,以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將被告拘捕。

法庭記者:黎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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