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手電梯噬三歲童腳須截一趾 家屬向海洋公園索償

2018-08-17 14:05

3歲男童於2015年9月5日疑遭海洋公園園內長220米的扶手電梯夾斷腳趾,導致1隻腳趾受傷後壞死需切除,另3隻腳趾嚴重受創。男童父親代男童入稟區域法院,指事件因海洋公園或其員工、代理人疏忽所致,要求海洋公園作出包括利息、慰償等賠償金。

原告Choi Chi Yin (譯音蔡志賢)代未成年者Choi Kin Lun (譯音蔡健倫)入稟區域法院,控告香港海洋公園疏忽及違反法定義務,以致男童身體受傷,並就此要求賠償。

入稟狀指原告在2015年9月5日,於香港海洋公園E7自動電梯受傷,入稟狀並無披露其他詳情以及原告的索償金額。

法庭記者:郭倩明、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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