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聖誕派對拍女下屬背 辯方:「不恰當」但非襲擊
2018-08-17 13:13
前觀塘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警司王啓忠涉於前年觀塘警官餐廳舉行的聖誕聯歡會中對女督察施「鹹豬手」摸腰拍背及揮拳襲擊出手調停同袍一案,今於觀塘裁判法院續審。
Gareth Thomas Jones警司供稱指被告王啓忠於鄭婉文督察前往領獎時拍背動作「不恰當」,亦有當面向王指出,但不認為是襲擊。辯方結案陳詞時指出當晚氣氛歡愉,高級警務人員均有出席晚會,被告沒有意圖及任何理由襲擊同袍,一再強調其動作屬社交動作。莫子聰暫委裁判官將案件押至9月6日作判決。
已退休的史勿輝總警司供稱,當晚有親眼目睹鄭中獎後前往領獎,但過程中不見王撞向她,在事發後數周落口供時方知當晚有疑似暴力事件發生。當晚曾兩次先後勸喻王離場,因為王明顯「有飲醉」,周圍「碰碰撞撞」,但記憶中沒見到王有撞到事主張兆朗督察或鄭婉文督察。在辯方代表林國輝大律師的盤問下,史指出若眼前發生襲擊事件,定必會留下印象,不會完全不記得。
警司Gareth Thomas Jones作供時指出鄭婉文督察領獎時,有見到王有拍打其背,認為舉動旨在令她加快步速前往領獎,但認為動作不恰當,不應對女下屬作出如此行為,有隨即向王指出,又指鄭被拍打後反應驚訝。被問到當時站於鄭的後方,如何可以看到鄭正前方發生的事時,Jones指自己6呎2高,差不多是全場最高,亦非緊貼鄭,基本上可以清楚看到當時情況,不認為當時王有襲擊鄭。
辯方結案陳詞時指出,當晚氣氛歡愉,亦從沒有發生爭執,被告拍背的動作亦屬同事朋友間的「社交動作」,縱然有證人指出對女下屬拍背「不恰當」,但未至於到達襲擊的程度。又指由督察級至總警司均被邀出席聯歡會,在上司面前使用暴力會對仕途做成負面影響,被告亦沒有意圖及理由去襲擊同袍。林大狀又指鄭婉文口供與庭上作供相違背,先指「劇痛」,被問後修正為「好痛」,又指痛楚維持一至兩小時不太可能。
法庭記者:呂綺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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