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恩娜妹夫涉盜公司20萬 李璨琛:我覺得佢呃緊我

2018-07-17 16:07

李璨琛下午出庭作供。
李璨琛下午出庭作供。

藝人李璨琛自創品牌實高維億有限公司(Subcrew Limited)其中一名創辦人及董事涉嫌盜取公司20萬元,被控兩項盜竊罪。李璨琛於今日下午出庭作供,並直指「我覺得佢(被告)係呃緊我嘅。」

李璨琛作供時稱Subcrew的生意模式於2012年開始有轉變,因被告陳鴻昌開辦了泗海公司,該公司主要負責分銷Subcrew的服裝,換言之Subcrew是負責設計服裝,而泗海則是用成本價再加20%出售衣服,並於扣除成本後把利潤再存入Subcrew的戶口中。他指3位創辦人從未簽過任何合約,因為「大家一直合作無間,互相信任。」控方其後問及Subcrew所賺取的利潤會如何分帳,李回應指通常會於年尾看有沒有利潤,如果有就會計花紅,惟他之後表示2013至2015年都未有分過花紅,「因為果陣夾住佔中,生意好差。」

李璨琛供稱2014陳日華曾聯絡自己洽談有關推廣zozotown品牌的宣傳活動,其中包括引入WEAR手機應用程式及開設Pop-Up Store。當時李吩咐被告陳鴻昌與陳日華跟進有關事項,其後被告於會議上告知李完成項目後會有30萬酬勞,當時李心想「唔錯喎,裝一裝個app,然後推介比人,又可以開店賣自己嘅衫,咁就有10萬。」而李亦於2014年8月收到被告給予的10萬元支票。

直至後來陸陸續續有不少人聯絡李,指Subcrew欠下很多債項,於是他便於社交媒體發出聲明指被告所有以Subcrew名義接洽的生意均與另外2名董事無關。陳日華其後亦聯絡李,並告知他當時WEAR的項目涉款500萬,李直言「嗰一刻我只可以用兩個字形容-震驚-完全唔知講咩好,完全無諗過係咁大數目。」李續指被告從未向自己提及500萬元,更訛稱酬勞為30萬元,指「我覺得係呃緊我。」李之後翻查銀行紀錄,才發現被告從未把500萬或30萬的款項存入戶口,「原來果10萬係自己比番自己。」李表示他曾聯絡被告,但被告卻一直用不同藉口推卻。

辯方盤問李時指當時該項目被告除了要把WEAR這個程式推介給朋友用之外,他更要負責處理Pop-Up Store的事宜,包括裝修、找貨及打點一切,其中甚至要動用到泗海的人力去處理,但被告卻竟然跟李及張一樣只分得10萬,詢問李覺得這樣是否合理,李回應指「我認為都合理嘅。」

法庭記者:陸曉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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