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促政府帶頭成立委員會 規管共享經濟企業
2018-07-13 16:07
共享單車公司Gobee.bike結業,但充值餘額均不獲發還,有用戶投訴消費者權益受損。民建聯發表《應對共享經濟建議書》,認為政府不可放任這種經濟模式,應實施監管制度,長遠有效保障消費者權益,建議政府要釐定清楚共享經濟的定義,並納入規管。
民建聯經濟事務發言人周浩鼎表示,為了與傳統租賃經濟區分,共享經濟的定義應限於對閒置資源的使用,限制服務或產品為「暫時使用權取代擁有權」及「涉及金錢交易」。政府應主動將規管這種經濟模式,例如成立共享經濟委員會,集合官方、學界及業界,對行業進行研究,及落實規管等事宜。同時,亦應協助推動認證制度,於地區進行試點計劃,以評估其運作效益及影響。
周浩鼎又指,有偽共享經濟公司,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只從事一般的租賃業務,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民建聯認為必須整頓偽共享經濟,保障消費者權益。政府可選定合資格的企業進行監管,就應同時加強整頓不合資格的偽共享經濟企業,以減少擾民的情況。
至於監管共享經濟方面,民建聯又提出多項建議,例如採用行業規管架構以進行認證制度;將共享經濟產品納入政府採購體系以降低政府營運成本;適度放寛法例要求,推動業務發展;將共享經濟行業納入稅網,訂定針對性的稅務安排;完善相關保險產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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