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情騙 居澳洲內地女追「證券男」214萬

2018-07-13 13:29

現居澳洲的內地女子去年於約會網站認識一名男子,兩人成為情侶,並只用電話及訊息聯絡。男方聲稱自己在信誠證券工作,說服女方成為公司客戶。男方先後要求對方將共27.5萬美元,即約214.5萬港元,轉賬到4個不同銀行,用作投資海峽時報指數及支付公證費。匯款後,女方再聯絡不到男方。女方指4名銀行戶口持有人並無授權取得相關款項,遂昨入稟高院索回。

原告Yu Qiong,4名被告依次為Wang Jin、Yang Xiu-Can、Zhou Jun及Chang Haih Hsia。入稟狀指,原告於去年4月在約會網站認識男子李凱,及後兩人成為情侶。在翌月10日,李告知原告於信誠證券有限公司工作,負責為客戶管理財務,而李亦說服原告成為公司客戶。

李其後又說服原告投資海峽時報指數,原告按李的指示,於5月15日將3萬美元匯入首被告的銀行戶口,另在同月17日至26日間,分別將19萬、5萬及5千美元轉賬至其餘3名被告的戶口,用作海峽時報指數及支付公證費。原告於同月27日,嘗試聯絡李不果,李卻終止其電話服務。

然而,原告未有從李收到任何證明文件,指該筆款項已存入證券公司或用作投資,亦無收到任何相關紅利及公證證明。原告認為各被告不法取得該筆款項,造成其損失,遂要求討回款項及利息。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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