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联促政府带头成立委员会 规管共享经济企业
2018-07-13 16:07
共享单车公司Gobee.bike结业,但充值馀额均不获发还,有用户投诉消费者权益受损。民建联发表《应对共享经济建议书》,认为政府不可放任这种经济模式,应实施监管制度,长远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建议政府要厘定清楚共享经济的定义,并纳入规管。
民建联经济事务发言人周浩鼎表示,为了与传统租赁经济区分,共享经济的定义应限于对闲置资源的使用,限制服务或产品为「暂时使用权取代拥有权」及「涉及金钱交易」。政府应主动将规管这种经济模式,例如成立共享经济委员会,集合官方、学界及业界,对行业进行研究,及落实规管等事宜。同时,亦应协助推动认证制度,于地区进行试点计划,以评估其运作效益及影响。
周浩鼎又指,有伪共享经济公司,打著共享经济的旗号,只从事一般的租赁业务,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民建联认为必须整顿伪共享经济,保障消费者权益。政府可选定合资格的企业进行监管,就应同时加强整顿不合资格的伪共享经济企业,以减少扰民的情况。
至于监管共享经济方面,民建联又提出多项建议,例如采用行业规管架构以进行认证制度;将共享经济产品纳入政府采购体系以降低政府营运成本;适度放寛法例要求,推动业务发展;将共享经济行业纳入税网,订定针对性的税务安排;完善相关保险产品等。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