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德前助理擅留校案 證人稱教育局常秘授權撤銷被告教師資格
2018-07-06 17:15
屯門興德學校前校長陳章萍任內聘用遭吊銷教席的張錦輝作為其助理,張被控10項「未經准許而逗留在學校內」罪,案件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續審。教育局專業發展及培訓分部首席教育主任廖笑容表示,她於去年按既有機制,在時任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授權下,取消張錦輝的註冊教師資格。興德學校曾於去年4月向教育局申請聘用張為學校行政主任,直至今年8月底,但廖接納教師註冊小組建議而否決申請。案件下周五續審。
控方讀出廖的誓章供詞,指教育局自2008年起,合共取消或拒絕104名教師的註冊資格或註冊申請,主因包括教師涉及性罪行、欺詐及其他較輕微罪行,例如在全港性系統評估中作弊。另外,教育局自2004年起,共收過2名無註冊教師進入學校的申請,其中1人曾8次提出申請,以參加宗教及康體活動、觀看學校開放日表演、到學校投票等,申請均獲局方批准。另1人則申請進校推廣公司業務,惟局方認為其理據不充分,因而拒絕。
除本案外,教育局曾於2016年收過1名被取消註冊教師資格人士要求恢復教席的申請。申請人仍手執教鞭時,因沉迷賭博而濫用職權,向申請子女入學的家長收取「誠意金」,換取申請人協助家長申請,涉款近70萬元。申請人於2008年因欺詐罪被判入獄20個月,翌年被吊銷教席。他於2016年表示自己已改過自身,並投入教會生活和社會服務,希望教育局批准其重新註冊。但局方認為他過往的罪行嚴重,他亦不能證明自己有情緒病致沉迷賭博,故拒絕申請。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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