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德前助理未經准許留校 教育局主任確定「DQ」信成功寄出

2018-07-04 14:19

宋卓範(左)及李煥兒(右)上庭作供。劉曉曦攝
宋卓範(左)及李煥兒(右)上庭作供。劉曉曦攝

屯門興德學校前校長陳章萍任內聘請的男助理張錦輝,被控10項「未經准許而逗留在學校內」罪,案件今於‪屯門裁判法院續審。興德學校現任男教師指自2017年2月25日後,教師「基本上想入校務處都入唔到,入親去都好似審犯咁」,校務處職員會截停老師並問「林sir有咩事?」,亦會遮掩桌上文件並稱「唔准睇行開」。控方問去年2月25日發生什麼事時,男教師回應「你睇過報紙都知⋯」便被主控官截停並指不用詳細說明,教師便稱「係你問我先答㗎咋」。

持碩士學位的42歲林潮煥老師作供稱,前校長陳章萍於2016年一全校會議中介紹被告為「校長助理張鐘謙」,主要負責管理校務處。林指張「好神秘」,並不知道其正確的工作職務。林作供時攤開雙手向上於胸前上下擺動,控方問其動作的用意時,林則笑指只是當老師多年的教書習慣。

林亦指當時校務處內亦擺設站台式告示牌,上面寫著「如錄音或錄影,請事先聲明」。而被問及被告與老師的關係如何時,林稱「好似普通校務處職員咁,俾文件佢代為轉交校長」。

有份在被告張錦輝求職面試中評核的興德學校訓導主任宋卓範出庭作供稱,前校長陳章萍指被告有經驗故聘請被告來協助其文書處理工作。宋亦指被告日常職責是處理學校文件,而能操普通話的被告亦會協助操普通話的家長填寫學生入學申請表格,辦理入學手續時間中會有學生在場。被告亦曾在有部分家長及學生出席的盆菜宴中上台唱歌作餘興節目。

教育局高級專業發展主任李煥兒指其工作為批核教師註冊申請及跟進取消教師資格的事宜。李指在取消註冊教師資格時會寄掛號郵件及說明取消原因,而獲信的老師如於發信後14天內仍沒有回信申辯,教育局會再以掛號郵寄方式致函正式通知取消其教師資格,並於同日生效。李指確定寄予被告告知他被「DQ」的信件成功寄出,但因內含個人資料故不會通告學校。

李續指於教育局內部系統提示沒有學校聘請被告為老師,但其後得悉被告自2016年7月19日起受聘於興德學校。李便負責草擬寄予被告的「DQ」信件,及後信件被上司批核後才寄出。李亦指根據《教育條例》,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可授權教育局任何人員行使本條例授予常任秘書長的任何職能,故她當時的上司首席教育主任(專業發展及培訓) 黃廖笑容女士則獲授權行使常任秘書長的職能。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3:19
更新時間:14:19

林潮煥上庭作供。劉曉曦攝
林潮煥上庭作供。劉曉曦攝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