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1「搬村」難實行 黃偉綸:補償金調整空間少

2018-06-29 16:27

黃偉綸表示補償金調整空間少。資料圖片
黃偉綸表示補償金調整空間少。資料圖片

立法會房屋和發展事務委員會今日舉行會議,有立法會議員建議政府需考慮寮屋戶及棕地作業者的營運,希望政府考慮當年「菜園村」的做法,進行「一村換一村」的安排。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坦言,在土地不足的情況下,難以實行「搬村」做法。

黃偉綸表示,全港有發展需要的寮屋約有8000戶,「搬村」並非可行做,日後將研究實行「多層發展」棕地,以增加營運效益。至於補償方面,黃偉綸表示再增加特惠補償金額的可能性低,補償金額須視乎居住年期及建築物面積,亦不能確定每戶都獲得最高120萬港元的補價。在現行的安置安排,即使寮屋戶資產審查總額可能超出房委會總額,在亦都可以入住房協的專用屋邨,相信已為經濟能力較低的村民提供適當幫助。

黃偉綸表示為確保公帑合理使用,只有登記寮屋可獲的賠償,非登記寮屋只得加強搬遷補,他相信為平衡各方利益,進一步的調整空間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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