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屍兩命】官形容「悲劇」 陪審團須考慮死者入院前是否患致命疾病

2018-06-29 15:47

死者王詠欣丈夫曾坤洪。資料圖片
死者王詠欣丈夫曾坤洪。資料圖片

31歲懷孕23周孕婦王詠欣2015年到瑪嘉烈醫院求醫不治案,死因研訊今進入總結陳詞,死因裁判官建議陪審員就裁決死者死於自然、不幸或意外3方面考慮;死因官指「係咪話工作忙就可以(由助產士學生收症)?宜家始終係一屍兩命,係一個悲劇」,惟他也再三強調陪審員裁決時只需按客觀事實判斷,不要、亦不應該包含對事件的同情。陪審員中午12時45分時退庭商議。

死者於2015年11月21至25日期間到瑪嘉烈醫院求醫,起初因發燒和胎動減少入院,其後發現早於2天前已穿羊水,後來大腸桿菌經破口感染胎盤致胎兒胎死腹中;醫護人員間出現溝通誤會,致手取胎盤手術延遲5小時;又延遲處方合適的抗生素令其於手術時不能受抗生素保護,致大腸桿菌入血,最後因敗血性流產死亡。

死因官引導陪審員指,若裁定「死於自然」須考慮死者入院前是否已患有潛在致命的病或細菌,那麼不論醫生的治療正確或錯誤,也無法阻止死亡的結果,那便是死於自然;不過若排除「已存在潛在致命元素」的可能性,則可考慮裁定死於意外或不幸,而是次事件有出現醫療方面的延誤,這不是預期內發生的事情,屬於法律上所定義的「不幸」。死因官又表示,若果所有的證據都不能讓陪審員判斷應裁定死者屬於哪類型死亡,則可選擇「存疑裁決」,即死因不明。

死因官亦有引導陪審員可考慮的以下的證供,從而就此案作出建議:
1. 死者收入產房當晚,由助產士學生負責收症,並且沒有資深的護士陪同,可考慮此做法是否洽當。死因官表示,現在所知的證供顯示,助產士學生當日只是跟著指引上的文字問死者:「有無穿羊水?」而死者按早前產前課程的認知判斷,以為自己「無穿羊水」;惟後來的資深護士供稱,若是她收症的話,她會更具體地詢問,如:「內褲有無濕過?」死因官更直指:「係咪話工作忙就可以(由助產士學生收症)?宜家始終係一屍兩命,係一個悲劇,文件始終係文件,唔及一個資深護士,如果唔係叫病人對住部機器答都得啦」
2. 探熱方面,如果當天(22日)早上已發現高燒,或許胎兒可以保住(註:按紀錄顯示,死者是於22日中午12時許才發現高燒)
3. 對於處方抗生素和醫護部門溝通方面,死因官指:「唔應該由你哋比意見」他解釋病情是千變萬化的,而且他們不及醫生專業。

法庭記者:香企容

建立時間:13:28
更新時間:15:47

死者王詠欣丈夫曾坤洪。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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