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串謀放債人詐騙姑母250萬 無業男獲判無罪

2018-06-27 15:26

唐兆麟。資料圖片
唐兆麟。資料圖片

27歲無業男涉嫌去年於澳門欠下連本帶利150萬元賭債後,串謀放債人向其開設珠寶首飾店的姑母詐騙250萬,以償還其他債務及取得多餘金錢作週轉等,姑母及後出席與放債人討論還款事宜,懷疑侄仔被非法禁錮後報警處理。無業男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蘇文隆暫委法官今於區域法院指接納被告並非存心串謀欺騙姑母250萬,只是欺騙姑母自己被非法禁錮令她更易借出金錢,事件與控罪不符,故蘇官最終裁定被告無罪當庭釋放。

蘇官裁決時指出相信被告唐兆麟是欲欺騙姑母即珠寶店董事長唐鳳明被非法禁錮,而以用苦肉計令姑母更易借出250萬元。被告曾對姑母說250萬元中「150萬係新嘅,100萬係舊嘅」,故蘇官相信被告有意向姑母剖白,講出事實即150萬元為債務,80萬元為被告向姑母的借款,而20萬元為2名財務公司男職員的車馬費。

控罪主要指被告欺騙姑母250萬,而不是指被告訛騙被禁錮的問題,而被告在警誡下稱「阿sir,其實我無俾人非法禁錮,我係想借呢件事去呃我姑媽俾錢我,我唔知道我屋企人會因呢件事報警,我知錯喇」,故蘇官認為被告內心無意圖欺騙姑母250萬的款項,惟欲剖白時遭2名財務公司男職員阻止。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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