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大生賭輸錢失控再盜竊被判感化 官引專家指康復進展正面價值觀有轉變

2018-06-27 12:03

20歲被告黃朗熙再被判12個月感化令,與現正接受的2年半感化令同期執行。網上圖片
20歲被告黃朗熙再被判12個月感化令,與現正接受的2年半感化令同期執行。網上圖片

有行為障礙的嶺南大學男生因盜竊而3次被捕,他被判接受感化令後3個月,又因賭博損失數萬元而令病情復發。他於去年12月按捺不住,在便利店偷朱古力餅,被途人揭發。男生早前承認一項盜竊罪,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接受判刑。裁判官引述感化官指,男生聽從建議減少兼職,多投入社交生活,價值觀有正面轉變,而本案相對不嚴重,故判男生再接受12個月感化令,並與他現正接受的2年半感化令同期執行。

修讀嶺大人力資源管理學系的20歲被告黃朗熙,承認於去年12月10日在黃大仙地鐵站內的便利店,偷取兩盒總值35.8元的朱古力餅乾。辯方求情指,被告遭揭發後起初否認偷竊,因他害怕牢獄之苦,又誤以為「偷走放低唔算偷」,但他最後坦白認罪。另外,心理醫生對被告的康復進展有正面評價,態度亦有正面轉變。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自少已被確診有行為障礙,較難控制衝動行為,做事不想後果。他自2012年起3度因偷竊被捕,均涉及價值較低的物件,數量不多。他其後按醫生指示,藉跑馬拉松控制病情。

法庭記者:黃梓生

20歲被告黃朗熙再被判12個月感化令,與現正接受的2年半感化令同期執行。網上圖片
20歲被告黃朗熙再被判12個月感化令,與現正接受的2年半感化令同期執行。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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