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館女東主改以保健店再無牌行醫罪成 官斥不珍惜機會判囚3個月

2018-06-27 12:19

方明環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3個月。資料圖片
方明環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3個月。資料圖片

土瓜灣一間醫館女東主去年因無牌經營中醫業務被判緩刑,卻於3個月後在紅磡以美容保健店之名再度犯案。女東主受審時承認自己完全不認識中醫療法,也不清楚店內使用的藥膏成分。她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直言女東主毫不珍惜機會,以一模一樣的手法犯案,故判她監禁3個月。

46歲被告方明環被控於今年2月8日,在紅磡北拱街的「養生館」內未經註冊,卻以中醫執業。被告聲稱店鋪以草本精華提供自然的古法治療,並以按摩為顧客調整、解痛及舒緩痛症。「放蛇」警員於上述日子到訪該店,聲稱膝蓋勞損,酸痛無力,被告遂用沾有液體的生薑為警員按摩並敷藥膏,警員其後表明身份將被告拘捕。

被告於去年3月在土瓜灣上鄉道以「方明環醫館」之名執業,當時她標榜「獨門淨瘀療法」,以古傳秘方藥油及藥貼治療痺痛症。她去年12月因同一罪名被判囚2個月,緩刑18個月。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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