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梁被判囚六年 彭定康感失望:《公安條例》被政治化成極端判決
2018-06-11 11:51
前年年初二凌晨在旺角發生的暴亂事件,梁天琦就暴動罪被判六年,襲警罪則被判一年,同期執行。前港督彭定康回應梁天琦判刑,指很失望見到《公安條例》被政治化,用於對泛民主派和其他活動分子的極端判決。
彭定康指,曾試圖在90年代改革《公安條例》,並進行了一些修改,因為很明顯,公安條例》中一些含糊不清的定義可能會被濫用,並且不符合聯合國的人權標準。
英國御用大律師Sir Geoffrey Nice QC認為,判刑進一步阻嚇未來的示威,梁天琦應有第二次機會,指今次判決不合理。
Sir Geoffrey Nice QC指,去年與梁天琦見面,形容他是有辯才、有風度以及個人性格的年青人,一個有天賦的年輕人,擁有有巨大潛力,不願見到他在牢獄中度過數年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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