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接受申诉专员建议 已与多个部门建立联络机制
2018-06-11 12:39
申诉专员公署对入境处,「逾期未办理出生登记个案跟进」的情况作出主动调查,今日发表报告,提出改善建议。入境处回应指,接受申诉专员公署的建议,并会作出积极跟进,努力优化和完善处理出生登记的跟进机制。入境处指出,会加强宣传,使父母知悉为子女办理出生登记的法律责任及后果,以免父母因逾期办理有关手续而损害其子女的医疗、教育和福利等相关权益。
入境处表示,在检视旧机制后,认为当中确有不足及不善之处。为完善有关机制,在2015年5月27日推出新的跟进机制,除向有关父母寄出备忘通知以提醒他们应尽快为婴儿办理出生登记外,亦会寻求其他途径积极尝试联络婴儿的父母。另外,又会在婴儿出生9个月后仍未办理出生登记时,将有关父母的资料放进入境处的电脑系统内,当他们使用入境处的服务时(例如申领身份证或旅行证件),处理职员便会询问他们的联络地址及电话等,然后转告出生登记处,以便作进一步跟进。如有关父母一直没有回覆,会将个案转交调查科跟进。
此外,入境处表示亦已与社会福利署、教育局及警方建立联络机制,并会就特殊或可疑个案联络有关部门,以跟进相关个案。
为使新跟进机制更为妥善,入境处在2018年2月26日起成立了一个专责工作小组,以跟进出生42天后仍未办理出生登记的个案,工作包括致电联络父母、翻查父母在入境处的纪录及婴儿的纪录、将父母的资料放进电脑系统内以便在他们使用入境处服务时提醒他们,以及按程序寄出备忘通知书等。遇到个别无法以电话或通知书联络父母的个案,小组会直接按呈报表上的香港地址上门查访。如小组仍未能联络父母,个案便会转介调查科作全面跟进。自工作小组成立至2018年5月31 日,共处理611宗出生逾43 日仍未办理登记的个案,当中501宗已完成出生登记,另外3宗证实为夭折个案,馀下107宗未登记个案中,96宗已成功与父母联络,11宗仍在尝试与父母联络中。
按入境处现时的做法,若婴儿父母在婴儿出生42天内仍未为其办理出生登记,工作小组会发出第一封通知书给有关父母,并会致电尝试联络他们。如未能成功联络上有关父母,工作小组会立即将他们的资料输入电脑系统中,当他们使用入境处的服务时,要求他们立即补办出生登记。如有关父母其后仍未办理出生登记,工作小组会在第一封通知书发出后三个月寄出第二封通知书,并安排人员按相关地址上门查访。若工作小组仍未联络上有关父母,个案会即时直接转交调查科作全面跟进。
入境处表示,会不时检讨跟进机制的成效,并在有需要时作出适当调整,以因应不同情况,尽力确保在港出生的婴儿能适时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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