鯰魚當石斑賣 富臨承諾不再犯獲撤罪 2018-05-15 12:34 鯰魚當石斑賣,富臨承諾不再犯獲撤罪。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富臨集團旗下多間包括富臨皇宮、富臨漁港及富臨酒家,遭海關放蛇購買其售賣的「粟米石斑塊」,經化驗後懷疑富臨以「鯰魚」冒充「石斑」售賣,被海關票控8項「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辯方呈上各公司承認事實即其售賣的「粟米石斑塊」並沒有石斑,亦呈上承諾書以承諾以後不會再犯同樣或類似案行及將加強培訓員工後,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在控方同意下,撤銷對富臨的所有控罪。 富臨回應指,集團在律政司同意的情況下,已按承諾書方式,保證日後不會發生可能有違《商品說明條例》的情況。集團會繼續以優質食材,為顧客提供理想的餐飲體驗。 八張傳票的被告分別是中達亞洲有限公司、中新香港發展有限公司、中康企業有限公司、中上投資有限公司、富泰創建有限公司、中雅實業有限公司。他們分別以「富臨漁港」、「富臨皇宮」及「富臨酒家」經營涉案食肆。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042 更新時間:1234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長洲搶包山下周二舉行 渡輪巴士將加班疏導人潮 下一篇 沙田水泉澳邨男子猝死家中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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