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野公園遊人亂掘海膽掘蜆 環境局:3年檢控30宗
2018-05-09 15:23
近年不時出現遊客或郊遊人士,在海灘遊玩時瘋狂活捉海膽、蜆及海參等消息,造成生態災難。議員姚思榮向環境局查詢,現時有何法例禁止未經許可獵捕,以及多少人因違反該等法例而遭檢控及定罪,政府又有否在不妨礙郊遊人士參觀活動的前提下,加強對自然生態的保護。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二○一五至一七年,在郊野公園、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內非法捕捉野生動物及海洋生物的檢控個案共有30宗,違例人士分別獲判處罰款三百元至八千元。但多數是涉及遊人在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內進行非法釣魚活動。因應上述情況,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近年已加強在周末及假日於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巡邏及執法,並在現場呼籲,提醒市民及遊客有關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的主要規例,包括不得在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內捕獵、騷擾或撿取海洋生物。
局方表示根據《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規例》,除持有許可證或在指明的康樂釣魚區內進行一絲一鈎釣魚外,任何人不得在海岸公園或海岸保護區內釣魚、捕魚或獵捕、傷害、移走或帶走任何動物或植物。《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禁止在郊野公園內攜帶、管有或使用任何獵捕或陷阱類器具,郊野公園、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以外的地方,亦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規管。
漁護署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護理員在恆常巡邏時,亦會不時向遊人宣傳或勸喻,如發現違規活動,會採取適當執法行動。此外,漁護署亦在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外的海岸地區如汀角及汀角東,舉辦生態導賞、海岸清潔日、展覽和學生大使計劃等活動,推廣保護海洋環境、潮間帶生物和紅樹林的信息,讓市民對香港自然環境有更深認識,從而明白保護生態的重要性及避免騷擾或捕獵海洋生物。漁護署亦會定期向推廣到訪自然生境時的遊客守則,教導市民以正確態度欣賞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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