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辯方結案陳詞 重申梁不一定同意黃台仰言行

2018-05-07 18:28

於前年年初二凌晨在旺角發生的騷亂事件,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人,否認暴動等6罪,案件於高院續審。控方早前指黃台仰的言行亦應「入埋梁天琦數」,惟梁為了脫罪而否認同意黃的講話,代表梁的大律師今作結案陳詞,直言同一組織並不代表他們認同對方的言論,並舉例指美國共和黨有很多人支持特朗普,同時亦有很多反對聲音,辯方又提岀他、控方及其他律師身穿黑袍,同樣捍衛法治,惟實行的方式則未必一致。
代表首被告梁天琦的蔡維邦大律師陳詞時指岀,控方當時稱黃台仰的講話未有涉及選舉遊行,而是呼籲人群用盡方法叫更多人前來,故本民前當晚的真正目的並非舉行選舉遊行,並認為他們只是試圖製造煙幕,辯方指控方處理證據時有誤,黃當日在現場曾7次提及進行選舉遊行,故提醒陪審團小心混淆視聽的鋪排及顛倒黑白。
辯方亦指岀於前年2月9日凌晨1時許,警方清場將人群從砵蘭街推至亞皆老街,而亞皆老街為重要幹線,惟此時該街道的警力卻被撤走,另外,於4時許亦看不到速龍小隊在山東街岀現,並姍姍來遲,辯方直指:「點解要眼白白睇住呢件事搞咗一整個晚上?」辯方又將事件比喻成鹹蛋超人大戰怪獸,雙方打到死去活來時,超人才會使岀殺手鐧,辯方即謂:「日本編劇咁樣安排係為咗收視,警方當晚咁嘅安排唔知為咗乜嘢?」
辯方指岀,梁當晚呼籲在場人士照顧自己,並表明身穿藍衫的人士不會離開,他亦表示為保護香港城市,不想屈服在公安、城管的群眾則留下,然而他沒有呼籲任何人使用暴力,或煽惑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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