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控方結案提醒陪審員 不能因個人政治立場偏私

2018-05-02 13:13

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於前年農曆新年的旺角騷亂中煽惑、參與暴動等罪。控方今早在高等法院作結案陳詞,承認並非所有事情均有直接證據指控,但對於無可抗拒的事情,陪審員可作推斷。控方又提醒陪審員必須根據呈堂證供和證物,作出公正裁決。案件今早審訊完畢,明早再續。

控方資深大律師郭棟明指出,舉證責任在於控方,控方必須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他提醒陪審員,不能因個人的政治立場或被告的政治背景而有所偏私。

對於控方未能提供證據的事情,郭指「唔一定所有問題都有答案」,但一些事情只有唯一和無可抗拒的可能性,陪審團可以作出推斷,且無需斟酌無關痛癢的事情。他舉例指,第5被告林倫慶於影片中及被捕後的衣著或有所不同,但證人均能憑著他的身高、髮型等特徵認出他。若陪審團接納證人供詞,則無需斟酌林何時換衫等枝節。

郭又舉例指,控方雖無直接證據顯示第2被告李諾文與本土民主前線有關,但案發當晚李不斷附和梁天琦與黃台仰的說話,又曾經拿取本民前的自製盾牌。若李與本民前無關,本民前不會將物資交予他。

控方又重播案發當晚片段,警方將白色高台推入砵蘭街時與群眾衝突,其中梁天琦曾以背部阻止警方前進,第4被告林傲軒亦有和警方推撞。第2被告李諾文及第3被告盧建民雖無做任何事情,但同樣在片段中出現,他們理應知悉現場情況。

5名被告依次為梁天琦(26歲)、李諾文(21歲)、盧建民(31歲)、林傲軒(23歲)與林倫慶(26歲)。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後,法官將引導4男5女的陪審團,以便他們退庭商議裁決。

法庭記者:黃梓生

建立時間:1221
更新時間: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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