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櫃藏屍案】 被告向好友透露殺人是解脫 :「我得唔到都唔會俾人」
2018-04-24 11:30
30歲被告莫俊賢被控於2013年12月4日,在荃灣荃威花園一個單位內,謀殺26歲港龍空姐陳曼儀(Arbe)。家人於案發後4日發現陳的遺體被零碎雜物壓住屈在衣櫃下隔,被告於警誡下承認因知悉陳另結新歡而殺人。
被告的中學同學兼好朋友曾善賢憶述,被告曾經有很多女朋友,但遇見死者後變得專一,2人其後卻因9月份一些事情分開。案發後2日下午,被告向曾發短訊,稱希望約她出來傾訴,又指「發生咗一啲事,都幾大鑊」。曾放工後與被告會合,她說笑問「你強姦咗佢?」,被告否認。曾再問「你殺咗人啊?」,被告說「坐低先講」。
2人步行至土瓜灣政府合署樓下的長椅談話,被告開首便承認殺了人,曾問他為何要這樣做,被告稱「上一次已經想殺佢」。被告續指,他在當晚前約兩周取回手機,可透過手機查看死者的更表。他知道死者的上班時間後,便趁她上班前在她的家門外等候。死者出家門後,被告即衝入去,起初是一段對話,未幾被告即殺了她。
被告表示自己將死者遺體藏在衣櫃裡,曾指遺體可能發臭,屆時家人定必發現。被告指死者已經請了病假,她隨後2天都放假,家人會以為她外出上班,因此只會於3日後才會發現。
曾追問被告如何殺人,被告舉起雙手作出掐頸的動作,又指對方不夠他大力。他指一指自己的頸項,頸上有紅痕,又說這2天雙手無力。
被告表示自己將死者遺體藏在衣櫃裡,曾指遺體可能發臭,屆時家人定必發現。被告指死者已經請了病假,她隨後2天都放假,家人會以為她外出上班,因此只會於3日後才會發現。
曾再問被告為何如此衝動,被告指自己與死者分手後覺得「好辛苦」,又舉例說小時候被堂妹搶去遊戲機玩,家人都叫他讓妹妹,他卻一手將遊戲機拋下樓。曾憶述被告當時說:「我得唔到嘅野,我都唔會俾人。」曾問被告「你瞓得著架喇?」被告回答稱自己當晚由凌晨3時睡至第2日。
2人之後轉往一間酒吧繼續飲酒至翌日清晨,其後到麥當勞吃過早餐。被告表示不會回家,會自己找賓館留宿,2人分道揚鑣。其後被告致電曾,但後者無接聽,曾嘗試回電但打不通。案件於12月8日被傳媒報道,警方主動聯絡曾要求協助調查。
控方向曾善賢播放多段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曾與被告在政府合署外逗留約一小時後到了一間酒吧,期間2人不時出入酒吧聊天,又一同玩骰仔和唱卡啦OK。控方問此時被告是否有飲酒,曾指被告有飲啤酒,而他離開酒吧時清醒,走路平穩,對答如常。
案件明早續審。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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