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櫃藏屍案】新歡作供 稱案發日曾二度致電死者均無人聽
2018-04-23 15:41
港龍航空空姐謀殺案今早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傳召死者生前的男朋友及被告的籃球隊隊員作供。其中前者透露自己與死者於案發前3日最後一次見面,當時無察覺她有何異樣;後者指留意到被告於案發後翌日到籃球場旁觀練習時頸上有2條傷痕,被告稱傷痕是「同朋友玩」所致。
30歲被告莫俊賢被控於2013年12月4日,在荃灣荃威花園一個單位內,謀殺26歲港龍空姐陳曼儀。家人於案發後4日發現陳的遺體被零碎雜物壓住屈在衣櫃下隔,被告於警誡下承認因知悉陳另結新歡而殺人。
陳曼儀生前的男朋友胡華強今早出庭作供。他於2013年10月認識陳,2人於11月結為情侶。胡形容陳「好容易相處,好錫屋企人」,亦無見過她與人爭執。
胡表示陳通常會將她的工作更表發送給他,以便2人抽時間約會。他知悉陳會在12月4日晚上10時半左右回港,因此發送訊息問她是否已經回港,但無人回覆。胡於10分鐘後再發訊息並2度撥電,均無回音。
胡於12月6日以短訊問陳的朋友,但對方亦聯絡不到她。他翌日下午與朋友到大嶼山露營,因接收不到電話網絡訊號,他直至8日才得悉陳出了意外,並協助警方調查。
被告莫俊賢的籃球隊隊員趙溢豐作供指,被告於12月5日約晚上9時到了天水圍一個公園籃球場,旁觀籃球隊練習。趙稱被告當時身穿便服,亦罕有地戴上眼鏡。他問被告為何不落場,被告答「唔舒服」。
其後各人乘輕鐵往室內體育館繼續練習,趙發現被告無用八達通入閘,反而入錢購票,引起趙注意。趙問被告此事,被告回應稱自己八達通無錢。
另一名隊員葉志城供稱,12月5日當晚他問被告為何不參與練習,被告稱「整親隻腳」。其後各人乘輕鐵轉至室內籃球場繼續練習,他留意到被告頸上有2條長約5至6厘米的斜紋傷痕,但他無問被告傷痕何來。根據葉於12月10日的口供指,被告頸部前半左邊位置有2條垂直抓痕。
案件明早續審。
法庭記者:黃梓生
建立時間:1139
更新時間: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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