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假文件申請做實習律師 29歲女被控5罪下月訊

2018-04-30 12:18

29歲女財務顧問以假學歷,報讀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兼讀制課程(PCLL課程)後,以虛假的申請文件向律師事務所求職並註冊為實習律師。被告分別我被控使用虛假文書、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及金錢利益及作出虛假的法定聲明等5項罪名。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並將於5月17日提訊,被告獲准續以$200保釋候訊。
29歲被告張家玲被控於2013年在大埔民政事務處遞交一張虛假的中文大學學業成績表以作核證,及後把該成績表呈交香港大學以報讀法學專業證書課程,不誠實地取得香港大學的服務,以致對香港大學不利。被告於2015年6月向梁鄧蔡律師事務所求職,不誠實地賺取報酬。被告另亦於2015年9月在實習律師合約註冊申請作出虛假陳述,意圖誘使香港律師會接受一張虛假的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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