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假文件申請做實習律師 29歲女被控5罪下月訊 2018-04-30 12:18 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29歲女財務顧問以假學歷,報讀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兼讀制課程(PCLL課程)後,以虛假的申請文件向律師事務所求職並註冊為實習律師。被告分別我被控使用虛假文書、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及金錢利益及作出虛假的法定聲明等5項罪名。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並將於5月17日提訊,被告獲准續以$200保釋候訊。 29歲被告張家玲被控於2013年在大埔民政事務處遞交一張虛假的中文大學學業成績表以作核證,及後把該成績表呈交香港大學以報讀法學專業證書課程,不誠實地取得香港大學的服務,以致對香港大學不利。被告於2015年6月向梁鄧蔡律師事務所求職,不誠實地賺取報酬。被告另亦於2015年9月在實習律師合約註冊申請作出虛假陳述,意圖誘使香港律師會接受一張虛假的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 法庭記者:劉曉曦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九成學校數據傳輸未加密 學生家長資料易外泄 下一篇 四南亞少年天台扔石仔落街 網民質疑為何只拍片不報警 最新回應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