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掃11間零售店小販攤 檢40萬元侵權玩具及童裝
2018-04-27 19:17
海關昨日進行打擊售賣懷疑侵權玩具及童裝的活動,於全港11間零售店鋪及固定小販攤檔,檢獲約6800件懷疑侵權玩具、文具、童裝及其它懷疑侵權物品,估計市值約40萬元。行動中,海關拘捕14人,當中包括10名店東。
海關早前於各區進行巡查,發現市面上有零售店鋪及固定小販攤檔售賣懷疑侵權玩具、文具及童裝,在商標持有人的協助下進行深入調查後,海關於昨日採取代號「旋風」的全港性執法行動,在11間分別位於柴灣、小西灣、銅鑼灣、香港仔、藍田、佐敦、旺角及深水埗的零售店鋪及固定小販攤檔,共檢獲約6800件懷疑侵權玩具、文具、童裝及其它懷疑侵權物品,估計市值共約40萬元。
行動中,海關拘捕7男7女,包括10名店東及4名店員,年齡介乎31至63歲。案件仍在調查中,所有被捕人士現正保釋候查。
海關版權及商標一般調查組指揮官譚佩英表示,海關一直嚴厲執法,打擊售賣侵權物品的活動。臨近五一黄金周,海關會持續加強巡查和執法,遏止售賣侵權物品活動。
譚佩英指出,行動中撿獲的懷疑侵權玩具像真度不高,沒有鐳射防偽標籤及版權告示,而冒牌童裝質地亦較真貨差,價錢約為真貨的2至6成,海關正調查案件是否涉犯罪集團操作。
海關提醒商戶於採購物品時應小心謹慎,售賣侵權物品屬嚴重罪行,須負上刑責。海關亦呼籲消費者光顧信譽良好的店鋪,如有懷疑,應先向有關商標或版權持有人或其代理商查詢。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士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侵犯版權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每件侵權物品罰款5萬元及監禁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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