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藏K仔判囚8月 官斥警察應執法不是犯法 2018-04-27 15:36 被告潘俊東。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40歲隸屬刑事偵緝隊的男高級休班警員於前年10月,在荃灣街上遭同袍截停時,疑在褲袋內被搜出毒品氯胺酮「K仔」。男警早前否認一項藏毒罪,又指毒品是當日同袍從地上拾起而插贓嫁禍,更一度聲稱自己「瀨咗屎」而拒絕合作。 被告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8個月即時監禁。 王證瑜裁判官指以警員的身分犯下藏毒的罪行令案情更嚴重,身為警察應執法而不是犯法,故以9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已服務警隊超過20年,酌情為被告減刑一個月,最終判囚8個月。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40歲已婚被告潘俊東加入警隊已達21年。而戒毒所報告指出被告不宜進入戒毒所,被告雖承認自2016年起為了減壓而開始吸毒,但從2018年初至現在已沒有毒癮,故建議法庭以罰款或監禁的形式處罰。 法庭記者:劉曉曦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石棺藏屍案】首被告曾提議將死者放入雪櫃 下一篇 【搶EO手機】指許智峯行為須受譴責 楊岳橋:罷免不合比例 最新回應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