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不同權】港交所發布IPO新規 下周一起生效

2018-04-24 17:54

港交所完成新上市規則諮詢,就同股不同權方面,決定大致落實《上市規則修訂諮詢文件》的建議,將於下周一起接受企業上市申請。

港交所表示,早前進行的市場諮詢共接獲283份意見,將會在上市規則中增訂有關不同投票權公司的章節。一如諮詢文件,以同股不同權架構上市的企業,申請者必須是創新產業公司及新申請公司,需在股份代號結尾加上標記「W」。初期只接納市值不少於100億港元的企業上市,如果市值少於400億港元,則須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收益不得少於10億港元。

同時,不同投票權只可以給予上市公司在上市時或者上市後的董事,且不同投票權股份的投票權不得超過普通投票權的10倍。此外,港交所在最終咨詢總結中,剔除了不同投票權受益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最高上限。

至於針對生物科技公司在香港上市,港交所在咨詢總結中釐定以下目標,包括擬上市公司預期市值不能低於15億港元,從事核心產品研發至少12個月,核心產品臨床試驗已經進入第二期或者第三期。咨詢總結建議,擬上市生物科技公司於建議上市日期前至少6個月,得到相當數額的第三方投資,但對於「資深投資者」,港交所不會給出明確界定。

今次諮詢總結的《上市規則》條文將於下周一起生效,聯交所計劃在7月31日或之前另作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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