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與母爭執後攬子女燒炭 官直斥不智判感化 2018-04-24 13:56 Previous Next 31歲單親母去年8月疑因家事與母親爭執,在東涌的住所內放置炭盆,並用手機向母親發短訊聲言「你唔使再理我哋」,並附上一張炭盆照片。主婦遺下2歲女兒和6個月大幼子在家獨自離開,其間炭盆起火,消防員接報後將小童送院,幸好兩童並無大礙。肇事主婦早前承認兩項虐兒罪,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 余俊翔暫委裁判官直斥王姓女被告的做法非常不智,事件對兩名兒童後果可大可小,建議被告不應把小朋友當作籌碼或發洩工具。余官續指「兩名小朋友冇受嚴重傷害係今次好彩,但唔等於你以後可以同樣方式對待兒童」。 辯方律師指被告初犯,早前索取的心理、精神科及感化報告正面,反映精神狀態穩定並已有悔意,被告亦有家人到庭支持,故建議余官判被告感化令。 法庭記者:劉曉曦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有意見倡粉嶺高球場建屋 劉鳴煒:不應只討論其中一幅地 下一篇 唐樓電錶起火 大角咀7住客一度被困天台 最新回應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