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研討會】憲法適用於香港 梁愛詩:下位法不能僭越

2018-04-21 15:51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在「紀念《基本法》頒布二十八周年」研討會上指出,就國家憲法,關於社會主義以外的條文都適用於香港。

梁愛詩明確指出,憲法是國家最高的法律及根本法,中國憲法是全國的上位法,《基本法》是下位法,《基本法》不能僭越憲法,只有上位法可約束下位法,並有法律依據成立特別行政區。

她續指,憲法當中,有關社會主義制度以外的條文都可適用香港,但《基本法》不能規定憲法的特定條文不在香港實施。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在研討會上提到「自決」的問題,指出有人提出的香港自決,若超出全面管治權下的高度自治,便與主張「港獨」無異。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