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指《基本法》智慧在於靈活通變 能與時並進
2018-01-08 19:33
鄭若驊指出,《基本法》是在單一體制國家跨越兩個法律制度的法律,由行使大陸法的立法機關頒布,在實施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內應用,正如其他法律,不同人對《基本法》可以有不同詮釋方法,而大陸法和普通法的差異會令分歧擴大。不過她認為,只要大家靠真誠交換意見,互相理解分歧原因,方能客觀分析法律問題,但要同心同德,矢志落實政策,定能找到一個符合法律的解決方案。
鄭若驊又指,任何人追求目標,不論目標有多高尚和值得尊崇,行事都必須遵守法律。公眾可透過不同途徑各抒己見,社會上也設有機制,藉以推行改變。這些都是既合法亦具莊嚴地追求目標的正確方法。她又引用終審法院署理首席法官陳兆愷所說,「任何人在行使這權利時使用暴力或威脅使用暴力,又或破壞社會安寧,均無助於推展其目標」,「要達到正當目標,採取的手段不但必須和平,更要合法。無論目標有多崇高,也不能成為使用暴力或非法手段的理由,而最終更可能招致刑事責任」。
鄭若驊續說,如果有人認為香港法治受到威脅或考驗,她並不質疑,但如果是指香港的法治受到損害,就「不敢苟同」。司法獨立重要之處,在於提供各人都可以訴諸法院的審裁制度,確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並且奉行程序公義,其重要性不可以低估。以往頒布的判決書已證明,法院秉行公義,全然以法律及可接納的證據為本,判詞亦闡述作出裁決的理據,或許有人不滿判決的結果,但這並不代表司法獨立受到蠶食,並重申香港的司法機構穩健獨立,並以此為榮。
她又指,自己有責任確保司法獨立受到尊重,不會遭到任意攻擊或批評,又呼籲社會各界秉持同一立場,勿任意發表貶低法治並可能損害法治的武斷言論。
最後,鄭若驊向前任司長袁國強致意,讚揚他竭誠為香港服務,工作克盡厥職,為人敦厚隨和,她強調「要做到同樣成績殊不容易,我必無畏無懼,不偏不倚,竭力履行我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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