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遠涉披露廉署受查人身份 押5月11日裁決 2018-04-19 13:07 吳文遠被控涉嫌披露廉署受查人身份等資料。 劉曉曦攝 Previous Next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涉嫌於前年透過電台節目及社交平台等渠道,向公眾披露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是廉政公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遭廉署控其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鄭念慈裁判官把案押後至5月11日進行裁決。 40歲的吳文遠被指於前年4月5日至5月24日期間,明知或懷疑廉署正就有人涉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II部所訂明罪行而作出調查,經Facebook披露馮程淑儀是廉署調查目標,又透過包括港台在內的媒體,以及Facebook、Twitter和Instagram披露他會以投訴人身份錄口供。 法庭記者:劉曉曦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過去3年共107警被捕 涉6宗強姦非禮案 下一篇 擬花2400萬 食環署全港加裝30天眼捉垃圾蟲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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