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連主席吳文遠(圖)等九人,被控於前年十一月參加「反釋法遊行」後,在中聯辦外煽惑他人擾亂公眾秩序等共七罪。黃梓生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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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等九人,被控於前年十一月參加「反釋法遊行」後,在中聯辦外煽惑他人擾亂公眾秩序等共七罪。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作預審。控方解釋加控三項交替的「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的理據,指原本控罪(「煽惑他人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的舉證門檻較高,新增交替控罪更易讓法庭裁決。辯方批評控方於對訟階段才提修訂,對辯方不公平,又質疑控方利用自己於終止聆訊申請時的陳詞「攞著數」。裁判官表示將一併處理控方2項申請,將案押至明早續審。
控方認為交替控罪更適合本案案情,亦有足夠證據起訴。控方強調,若開審後發現案中罪行元素有歧義,法庭可考慮以交替控罪繼續審案,現在的申請是一貫做法。
代表吳文遠的大律師郭憬憲質疑控方為何將一項控罪分開起訴。如今控方僅指控吳叫人爬過鐵馬,卻控告他4罪,儼如「一句『爬出去』,內含20個機關」。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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