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美容合約倡設7天強制冷靜期 違規屬民事責任

2018-04-19 14:01

消委會認為做法有助業界長遠健康發展。
消委會認為做法有助業界長遠健康發展。

消委會今早公布倡議設強制性冷靜期的研究報告,建議政府針對於營業處所以外訂立的非應邀合約,遙距合約(網購除外),以及健身、美容及時光共享行業,設立不少於7天的強制性冷靜期。消委會認為做法既可增強消費者信心和消費意欲,亦有助業界長遠健康發展。消委會建議,若商戶不遵守規定,屬民事責任。

消委會建議,服務合約以交易日起計算冷靜期,貨品合約則由消費者收貨日起計,期間消費者可無條件取消合約。商戶在簽訂合約時,須向消費者披露詳細的聯絡資料,清楚交代取消合約的方法,並附上取消表格,交代退款安排及手續費用等。商戶須在14天內完成退款手續。如消費者以信用卡付款,商戶在退款時,可扣除不多於信用卡交易金額3%的行政費。

在消費者方面,消委會建議消費者行使取消權時,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商戶,填妥取消表格。如涉及服務合約,消費者或已享用部分服務,商戶可在退款之中扣除已使用部分;如涉及貨品,一旦貨品有損耗,消費者退款時要作出合理賠償。消費者退貨亦須在14天內完成,如牽涉運送費用,則由消費者承擔。

消委會指在執行層面而言,若在部分行業率先引入強制性冷靜期,相對較容易獲得社會支持,如能成功執行,更能逐步推廣至其他有需要設立冷靜期的行業。

消委會建議,若商戶不遵守規定,屬民事責任,由政府委任或成立的公營機構負責調查執法,商戶會先被要求作書面承諾不再重犯;一旦重覆違規,執法機構可以向法庭申請禁制令。

被問及循民事處理個案,會否判弱阻嚇力,消委會副主席陳家殷表示,現時已有屬刑事罪行的《商品說明條例》規管業界,因此消委會建議循舉證及調查時間要求較短的民事處理冷靜期違規個案,以加強保障消費者。

消委會主席黃玉山指出,政府早年曾經提出立法設強制性冷靜期,覆蓋各行各業,最終因商界人士憂慮而被拉倒,但他多番強調,是次消委會的建議是「有的放矢」,針對部分投訴較多,所涉金額較大的行業設冷靜期,亦參考不少鄰近地區例子,相信可以更容易取得商界支持。

黃玉山表示,是次建議立法範圍不包括網購,主因是現時社會對網購的滿意度高,沒有迫切的規管需要,加上網購未有法律定義,多涉及跨境交易,執法問題複雜。

建立時間:10:16
更新時間:14:01

運作安排示意圖。
運作安排示意圖。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