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借護照阿T潛逃台灣租屋 證人多次被騙借財務

2018-04-19 14:23

證人廖健國(左)指曾祥欣(右)多次叫他向財務公司供錢。
證人廖健國(左)指曾祥欣(右)多次叫他向財務公司供錢。

荃灣工廈DAN6於前年3月揭發的水泥棺藏屍案今在高等法院續審。指於佔領運動期間認識首被告曾祥欣「阿T」的證人唐景成繼續出庭作證,指「阿T」在台灣以長途電話致電他時,曾說過自己「用哥羅芳焗死咗個人,而家要著草去台灣」。

另一被免予起訴的證人廖健國,從事餐飲業,稱於2007年認識「阿T」,兩人成為朋友後,「阿T」著他「問銀行借錢投資」,廖因很渴望得到金錢而言聽計從,從大眾和安信借了約15萬元現金,並將款項交給「阿T」,但對方於3個月後卻指那名投資經紀走了,故15萬元隨之消失,而廖指「當時好嬲,唔知自己想點做」。隨後廖每月清還少量債項,但仍未能付清所有債務。2009年,二人又再重遇,「阿T」又著廖從星展銀行借20萬元,指能還清早前的債項之餘,該20萬又毋須清還。廖指自己當時沒有錢,故相信對方,把借來的20萬給予他,自己則只拿過當中的8千元。

廖指2016年3月初,首被告問他借工作證,指須處理住址證明等事,但同時給了一張11萬的支票給廖,作為早前貸款來投資的資金被偷的賠償,卻著他1個月後才兌現支票。當廖收到被追債的電話時,「阿T」叫他不要理會,稱他會處理。及後,首被告又著廖每兩個月轉帳約1萬元給到他的戶口,指轉帳後廖便不會再被追債。庭上,廖指他當時任一酒店餐廳的「CAPTAIN」,月入約1萬2千元,稱扣除轉帳給「阿T」的1萬元後,每月只剩下數百元生活費。

廖表示,自己生長在單親家庭,朋友不多,父親知識不高,他希望賺取多點金錢,又視首被告為朋友,故一直相信他能為自己處理財務狀況,才會按指示將住址證明、糧單、稅單等文件交給他。廖又指,當年「阿T」給予他的印象是一個很會賺錢的人,現在知道首被告騙了他。

3名被告潛逃到台灣前,首被告著廖在工作期間到機場將護照交予他作租屋用途,廖表示自己沒有錢乘車到機場,最後在「阿T」的催逼及1000元車馬費的利誘下,廖先回家後乘的士到機場,將護照交給首被告。廖稱他當時不覺得將護照交予他人屬違法的事。

盤問下,廖指沒有印象首被告著他借貸15萬元時,款項會交予名叫「阿J」即本案死者的人投資。2015年10月,首被告在旺角的咖啡廳介紹小草給廖認識, 法官其後問廖與小草有沒有感情關係、他是否視小草為女友、多少次與小草單獨見面等,廖均指兩人沒有任何關係。

被告依次為28歲曾祥欣「阿T」、23歲劉錫豪「阿豪」及25歲張善恒「阿K」,3人同否認一項謀殺罪。3名被告均報稱無業,同被控於2016年3月4日在荃灣灰窰角街DAN6、9樓一單位內謀殺28歲男子張萬里。根據控辯雙方的同意事項,3人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

法庭記者:郭止晅

建立時間:12:20
更新時間:14:23

證人唐景成(左)指曾祥欣(右)用哥羅芳焗死咗個人。
證人唐景成(左)指曾祥欣(右)用哥羅芳焗死咗個人。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