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公司女經理透過Facebook認識並愛上一名聲稱居於美國的男子,兩人相識9天後,男子著女經理收取一個裝有金條和美金等禮物的包裹。女經理隨後卻接連收到自稱國際刑警特工的電話,要求她匯款至一間化妝品公司的銀行戶口以取得包裹。女經理於是先後將三筆合共約90萬港元的款項存入該戶口,但她一直無收到男子的包裹,始發現受騙。女經理昨入稟區域法院,要求法庭頒令化妝品公司歸還款項,並申請禁制令禁止該公司處理該筆款項。
原告人Chau Yee Ping Anita為一間電訊有限公司的商務發展經理,被告公司為法國皇家化妝品集團有限公司。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該公司由3名居住廣州的內地人持有。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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