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讯公司女经理透过Facebook认识并爱上一名声称居于美国的男子,两人相识9天后,男子著女经理收取一个装有金条和美金等礼物的包裹。女经理随后却接连收到自称国际刑警特工的电话,要求她汇款至一间化妆品公司的银行户口以取得包裹。女经理于是先后将三笔合共约90万港元的款项存入该户口,但她一直无收到男子的包裹,始发现受骗。女经理昨入禀区域法院,要求法庭颁令化妆品公司归还款项,并申请禁制令禁止该公司处理该笔款项。
原告人Chau Yee Ping Anita为一间电讯有限公司的商务发展经理,被告公司为法国皇家化妆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处资料显示,该公司由3名居住广州的内地人持有。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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